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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全面铺开流动人员登记 居住证将涉多项服务

2011年06月08日 13:07:11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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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出租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流动人员资料采集。(资料图片) 记者黄澄锋 摄

  广州已在全市范围内铺开流动人员清查登记,广州市流管办有关负责人通过本报提醒:不主动登记办理居住证将失去享受服务的资格,相关责任单位、个人将面临种种不便。办理居住登记,今后要成为自觉习惯。市民如发现有基层单位在办理居住证中违规收费,可向所在区流动人员管理部门举报或向本报报料热线81919191反映。

  居住证将涉多项服务

  广州市流管办有关负责人说,为了更好地规划、配置公共资源,广州市将全面铺开流动人员清查登记,摸清流动人员数量。这次登记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公安、国土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及12个区、县级市联合行动。建立以利益导向为基础的居住证制度,推进和完善凭居住证入户入学、免疫接种、特种病防治、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社区服务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制定实施;并加大流动人员登记办证情况检查,对违法违规单位、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据悉,公安机关将加大流动人员查验证,处罚不办证的流动人员和不落实责任的屋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大对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凭证招工和录用备案制度检查,依法对违规用工单位进行处罚。

  话你知居住证有多重要

  居住证到底有多重要?广州市流管办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读者详细解读。该负责人说,主动登记办证是享受公共服务的前提条件。当前流动人员凭有效的居住证,可以在广州申领驾照、申请法律援助、申请医疗救助、申请港澳商务签注、参加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接受免费就业培训、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入户、子女享受与户籍人口学生同等教育待遇等。流动人员必须凭有效居住证才能办理社保、医保、医疗救助等基本保障。广州市、各区(县级市)将陆续出台各种优惠服务,而流动人员需凭有效居住证才能享受。

  租屋给无合法身份人员

  罚房东月租金3倍罚款

  广州市流管办有关负责人通过本报提醒:如果您是流动人员,到一个地方居住(即使办了居住证)应主动到所在地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站)办理登记相关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公安机关将会处50元罚款;填报虚假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会处500元罚款。

  如果您是屋主或代理人,不督促流动人员去登记办居住证,不按规定报告流动人员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会按每安排居住1人处1000元罚款。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流动人员居住的,公安机关将会处月租金3倍罚款。如果在出租屋内发生治安、消防安全事件,屋主将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

  作为用工单位,如果招用未申报居住登记或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员、未办理用工备案的,应督促尽快办理,否则,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按每招用1人处500元罚款。(记者陈翔 通讯员谭国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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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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