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1年5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表2 2011年5月各省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统计表(单位:起)
国土资源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5月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及6月趋势预测。5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246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减少,主要原因是今年强降水少于去年同期。根据地质灾害多年发生规律,6月份将进入地质灾害的高发期。
据介绍,5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246起,其中滑坡99起、崩塌89起、泥石流13起、地面塌陷39起、地裂缝4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7起,31人死亡、1人失踪、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733.08万元。5月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0起,避免人员伤亡1033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556.60万元。
5月地质灾害分布在19个省(区、市)。按发生数量依次是广西、广东和湖南等;按造成的人员死亡失踪依次是广西、甘肃、山西等;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依次是广东、四川和湖南等。
与往年同期相比,今年5月全国地质灾害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多年同期相比灾情较轻。与2005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今年5月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最低;因灾造成死亡失踪人数为倒数第二位,高于2009年的21人;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排倒数第二位,高于2008年的4185.42万元。
二是中南、西南局部地区灾情相对较重,广西人员伤亡最严重。中南地区的广西、广东、湖南、湖北和西南地区的四川等地共发生地质灾害192起,占总数的78%;因灾共造成24人死亡(失踪),占总数的70.5%;因灾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87.72万元,占总数的88.5%。
三是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为主,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5月份,全国共发生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227起,占总数的92.3%。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共233起,占总数的94.7%。
四是以自然因素引发为主。全国246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210起,占总数的85%;人为因素引发的有36起,占总数的15%。自然因素主要为降雨、重力作用和融雪等;人为因素主要为采矿和切坡等。
6月份处于汛期。根据地质灾害多年发生规律,国土资源部预测,6月份将进入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总体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和危害程度可能较5月偏重,多数灾害将可能发生在我国的西南、中南和华东局部山区,同时应注意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对沿海地区的影响。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