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农业部新闻办获悉,目前河南全省生猪“瘦肉精”排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抽检存栏生猪31万头,确认“瘦肉精”阳性生猪134头,检出率为0.04%。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南这次发生的“瘦肉精”案件是个别县市的少数人明知禁用仍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引起的。
及时采取措施彻查“瘦肉精”违法案件
3月15日,河南生猪“瘦肉精”案件后,农业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彻查,并于当天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迅速派出督导组赴河南,并参加国务院食安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导案件查办工作。各地畜牧兽医部门按照农业部总体部署,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抽样检测。及时启动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监测计划,加大检测频率和覆盖面。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对生猪养殖重点地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落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三是开展宣传教育。
各地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车、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瘦肉精”危害、健康养殖、守法经营等知识,做到入村、入户、到人。河南省委、省政府迅速部署案件查处工作,全面排查生猪饲喂“瘦肉精”情况。
目前,河南全省的排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抽检存栏生猪31万头,确认“瘦肉精”阳性生猪134头,检出率为0.04%,且集中在案件发生的孟州、沁阳、获嘉、温县等4县市;“瘦肉精”生产和销售网络也基本查清,对72人采取了强制措施;责任追究工作正在深入开展,已对53名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其中12人已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