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23日表示,2011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和受理工作已于3月中旬结束,共收到各推荐单位推荐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1150余项。
据悉,自受理项目公布之日起4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为便于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和证明其观点的必要证据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形式审查合格的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项目、国家技术发明奖推荐项目(通用项目)以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通用项目)已经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网站(http://www.nosta.gov.cn)公布。
2月初,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撤销西安交通大学原教授李连生等2005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决定,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这是我国“第一例”因学术造假被撤销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记者 余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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