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上午11时,阿刚驾驶长途货车“粤BJ4015”进入广州,行至京珠高速花都段时遭遇车祸。当天,负责清理现场的交通拯救队、广州市花都区北兴镇“新城汽车运输公司”共出动两台吊车、4辆货车;作业前,拯救队向劫后余生的阿刚出示了一份报价清单,仅“吊车费”一项就高达4.5万元,而全部清理费用约6万元。
6万吊拖费,许多网友询问,这是救人于水火还是趁难打劫,天价收费,价格谁定的?公司谁管的?施救信息谁提供的?谁该负责对挨宰司机的制度救济?
质问:交通拯救队敢要出天价,谁给了它底气?
交通拯救队敢要出天价,并且理直气壮,谁给了它底气?
广州市物价局明文规定,“15吨以上货车10公里以下的拖车费是650元,吊车费为1440元”,对15吨以上货车的可适当上调,但浮度不能超出50%。而拯救队索要的吊车费是标准的20多倍;其余的搬运费、转运费等也都超过了国家标准。对此,拯救队的回答是:“物价局的规定太低。”
拖车救援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而不是由市场定价。这是因为被救援的一方处于弱势,没有议价权,拖车救援费由物价部门核定,既保障公平,也提高效率。
现在,拯救队以高于国家规定的20多倍收费,你奈他何?这应该不是初犯,之前的物价监管显然并未到位;如果物价部门能及时作为,拖车公司早该收敛了。其实,类似的新闻并不鲜见,陕西被曝光过“12公里路,拖车收费1万多”,有媒体评论说“天价拖车费如同打劫”。
针对这种现象,发改委、交通部去年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然而,天价拖车费还是发生了。这让人浮想联翩:是管不了,还是不愿管?难道传说中的“灰色利益链”真就存在?
目前,当地物价部门已受理阿刚的投诉,这就得给公众一个说法:只是恢复按标准收费并不够,按两部委的上述《通知》,对乱收费的,价格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现在,且拭目以待,既待这起个案的结果,更待它能引发连锁效应,使类似做法彻底消失。
反思:高速高价拖车拷问“行政垄断”
从成都到广州,约2200公里路程,司机杨刚帮人拉货的运费是12500元。不料,杨刚的货车在京珠高速白云机场出口处翻下山坡,交警部门找来的交通拯救队开出的价格高达6万余元,让人瞠目结舌。事后调查发现,这一开出天价救援费的交通拯救队甚至不能拿出道路拯救许可证!
高速公路道路救援乱象丛生已不是一两天的事情,高速公路上车主遭遇高价拖车的情况几乎天天都有,被媒体曝光的就不在少数,结果往往就是车主像无端被打劫了一样,只好乖乖举起手来投降。现实来看,高速公路拖车的资质是被“指定”的,社会救援机构的拖车被拒于高速大门之外,一旦高速公路上汽车抛了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孤立无援,除了活活“被宰”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即便这位杨司机事情闹得这么大,自己都受了伤,交警也到了现场,不也还是没逃过“被宰”的命运么?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