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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国是国际军控与防扩散义务忠实履行者

2011年06月03日 22:05:31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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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是国际军控与防扩散义务的忠实履行者

  ——访外交部军控司司长成竞业

  为期两天的亚太军控与媒体研讨会1月下旬在北京举行。会议间隙,本报记者就中国在国际军控与防扩散领域的作用等问题采访了外交部军控司司长成竞业。

  记者:您能否介绍一下中国履行国际军控和防扩散领域条约义务有关情况?

  成竞业:中国不仅是国际军控与防扩散进程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也是国际军控与防扩散义务的忠实履行者。

  具体而言,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积极参与国际防扩散努力,参加了防扩散领域所有的国际条约和相关国际组织,严格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建立完备的防扩散出口控制法律体系。

  中国以建设性姿态参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审议进程,支持《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早日生效,支持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尽快启动“禁产条约”谈判。目前,《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筹备委员会准备在全球建立300多个监测台站,在中国的11个已经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中国积极致力于《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及常规武器领域有关国际条约的全面、严格履约,建立了与国际接轨、较完备的履约体系和机构。作为《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缔约国,中国履行公约及其议定书规定的各项义务。2010年4月,中国政府批准了公约所附《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并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批准书。至此,中国参加了公约所附的所有五项议定书。

  记者:中国政府在国际军控合作方面还做了哪些工作?

  成竞业:在履行各项条约规定的义务之外,中国还以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参与有关国际军控问题的谈判。中国参与《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框架下的集束弹药议定书的谈判,以及联合国构架下的“武器贸易条约”的相关进程。为有效防止外空武器化,中国与俄罗斯在2008年2月共同向裁谈会提交了“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

  中国还通过国际组织或双边途径积极开展国际军控合作。中国与禁化武组织积极开展合作,多次联合举办禁化武组织视察员培训班或防护与援助培训班,并通过该组织提供对非洲援助项目。为推动日本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框架下履行销毁日本在华遗留化学武器的义务,中国协助日本进行了130余次现场调查,回收日遗化武近5万件。中国敦促日本加大投入,加快日遗化武处理进程。

  此外,中国还积极开展国际人道主义扫雷援助与合作。迄今,中国已通过双边途径向20余个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发展中国家提供各种形式的援助,包括培训扫雷技术人员、捐赠扫雷器材和资金等。

  记者:近年来,东亚地区国家军费增长较快,有评论称中国军力的发展加剧了邻国的担心。是这样吗?

  成竞业: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主张以合作求安全,中国发展适当军事力量,是为了更有效地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而不是针对任何国家。事实上,中国与东亚和东南亚邻国的关系多年来取得了很大进展,相互间交流与合作越来越深入。在维护本地区安全与稳定方面,中国和本地区国家所追求的目标实际上是一致的。

  记者:国际军控与防扩散是一个相对比较专业的领域,如果不是有重大的事件,舆论也很少关注。此次研讨会为什么选取“军控与媒体”这个主题?

  成竞业:在国际军控与防扩散领域,媒体不仅仅是报道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媒体的专业、客观和及时的报道,有助于引导民众全面准确地理解军控防扩散领域的形势和重要问题,促进各国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交流和相互理解。当然,媒体有喜欢报道战争、冲突方面的倾向,我们与联合国亚太裁军中心共同举办此次军控与媒体研讨会,就是想加强媒体与军控领域的互动,进一步提升媒体对军控与裁军事务的关注,从而推动国际军控与防扩散进程。(吕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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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