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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0年十大打假案例:核桃粉里也掺三聚氰胺

2011年06月03日 22:05:32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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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质监公布2010年度十大打假案例

  “妖精的口袋”装的不是小妖精,是假名牌;核桃粉的原料里竟然检出了三聚氰胺……全省质监系统去年组织开展了食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等一系列打假整治行动,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7.24亿元。省质监局昨天公布了2010年度全省质监系统十大打假典型案例。

  1 淘宝网“妖精的口袋”商铺销售假冒品牌服装案。

  2010年4月,根据举报,省质监局稽查总队会同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分局查处了南京市匹尔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淘宝“妖精的口袋”商铺)制售假冒服装案,现场查获假冒服装货值近50万,涉及古奇、香奈儿、CK、D&G、BURBERRY等13个国际著名品牌。鉴于南京市匹尔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400万元。

  2 兴化市禾杰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料生产销售核桃粉案。

  2010年1月,泰州市兴化质监局在省级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兴化市禾杰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山东某公司生产的2吨原料核桃粉,涉嫌违禁物质超标,成品存库未销售。执法人员现场立即对成品及未使用的原料核桃粉采取封存扣押。经抽样送检,显示原料核桃粉违禁物质三聚氰胺超标,质监部门依法对该企业实施了没收违法生产的成品、库存的问题原料和工具设备、罚款的行政处罚。2月25日,质监部门将没收的问题原料集中销毁。

  3 丹阳爱丹造酒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味淋系列调味料酒案。

  2009年底至2010年,镇江市丹阳质监局对丹阳爱丹造酒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取得其他酒的生产许可,但未取得味淋系列调味料酒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违法生产货值金额3.1万元。质监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实施了没收违法生产的味淋系列调味料酒产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田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