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枪击案牺牲民警出警为何没带枪?公安部回应:
民警调查不带枪符合程序
昨天,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兼公安部办公厅指挥中心主任程人华做客人民网直播间。回答网友提问时他表示,在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枪的情况下,调查民警没有带枪符合程序。
昨天,有网友提问,“山东泰安的枪击案牺牲民警出警的时候为何不带枪?不穿防弹衣?”程人华解释说,公安机关对枪支的管理非常严格,实行枪弹分离制度,根据警情的需要来决定带什么样的装备。山东泰安这起案件发生在民警去调查的过程当中,而非围捕过程。在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枪的情况下,调查民警没有带枪从程序上说没有错误。民警平时走访百姓生活情况时,也不可能带枪。山东泰安民警牺牲事件是意外情况。
程人华补充说,一旦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上有枪,或明确犯罪嫌疑人是危险的犯罪分子,或去特定的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围捕时,公安部和各级公安机关都规定:一定要给基层民警配枪。
关于防弹衣的问题,程人华介绍说,防弹衣很沉,不是每次出警都要配穿,要根据警情来研判。他认为,民警穿上防弹衣去走访群众,容易制造紧张气氛,不利于交流和开展工作。“设想一下,如果那名犯罪嫌疑人并不是真正的犯罪人,只是普通老百姓,民警去调查的时候就荷枪实弹,就会对老百姓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冲击,公安民警为什么全副武装地来找我,会产生心理恐惧。”另外,程人华表示,目前200万名警察暂时还做不到每人配发一件防弹衣。这也说明,我们要加大对单警装备的投入。
1月10日,泰安市民向烈士献花哀悼。当日,泰安“1·04”持枪杀人案牺牲人员追悼会在山东省泰安市举行,哀悼在该案中殉职的夏波、李良、齐洪海和肖斌4位警务人员。(记者 朱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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