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在1月6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在过去一年,全国卫生系统根据国务院2010年度医改工作安排,以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为核心,强化责任,加大力度,突出重点,稳步实施,五项重点改革总体进展顺利,卫生部门牵头负责的40项工作任务正按进度要求推进。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农合覆盖面持续稳固扩大,参合率保持在90%以上。筹资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均筹资达到155.3元,其中政府补助达到人均126.1元。60%以上的统筹地区实行门诊统筹。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前一年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有序开展,安徽、江西、湖南、内蒙古等地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的补偿比已超过70%,符合民政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可再获20%的补助。新农合管理运行水平不断提高。近90%的统筹地区实现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即时结报,一半以上统筹地区实现了与域外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开展了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一半以上统筹地区建立了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统一服务平台。江苏、河南、福建、广东等省一些地区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管理。
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稳步推进。一年来,各地大力推进基本药物规范采购、控制价格、组织配送、合理使用以及落实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并在基层综合改革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据最新监测结果,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57.2%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安徽、天津、宁夏、吉林、江西、陕西、甘肃、海南等地初步实现了基层全覆盖。安徽采用“双信封”招标、单一货源承诺、统一支付货款等方式,降低基本药物价格,保证质量和供应。各地积极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合理使用。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了门诊和住院费用下降、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数上升的可喜现象,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制度实施效果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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