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晚间从四川省政府新闻办获悉,发生在12月5日的甘孜州道孚县鲜水镇孜龙村呷乌山的山地灌丛草地火灾原因已查明,系小孩玩火造成。
经警方调查,2010年12月5日10时左右,道孚县鲜水镇孜龙村村民她姆(火灾中遇难)带领其3个小孩前往呷乌山协麦(小地名)维护自家的经幡丛(给经幡杆子加固,以新换旧经幡),并带有火柴和絮巴(絮巴系干柏树叶制作而成,按当地风俗,熏烟用)放置于经幡丛边地上。12时许,其大儿子益某(6岁)在距经幡丛东侧6.3米的地方玩耍火柴,将枯草引燃。她姆发现后立即扑火,但未能控制火势。12时20分许,引发了山地灌丛草地火灾。
因犯罪嫌疑人益某案发时仅有6岁多,未满14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之规定,益某的年龄属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范畴,故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目前,甘孜州警方已在当地电视台公布了侦查结果。(刘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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