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的“富民”思想发展的角度,细读“十二五”规划《建议》,才能读出其真义,领会其宗旨——
社会主义就是要共同富裕。部分人先富是达到共同富裕的途径。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必须防止贫富悬殊、两极分化。要努力使全体人民的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坚定地走共同富裕道路。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富民”思想的演化轨迹
针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高度集中的计划分配和严重的平均主义为特征的分配制度,我党首先提出了“部分先富”的思想。改革开放一开始,我们打破了平均主义,打破了“大锅饭”,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但是,共同富裕并不等于同时富裕、同步富裕、同等富裕。奔向富裕是一个有先有后、有快有慢逐步实现的过程,要求所有地区、所有人一齐富裕起来,这是不切实际的,必须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邓小平在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中说:“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这是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
把共同富裕提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来认识。1980年5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这一概念。他说:“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此后,我们党抓住这个重大理论问题,一步步地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1992年初,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全面、深刻、精辟地概括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本质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都是为了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越性。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这才是社会主义。
为了实现共同富裕,要更加注重公平正义。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分配不公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面对这一现实,我们党反复强调要缩小收入差距,要注重公平正义、要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在改革发展的每一个时期,针对当时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党和政府都适时地提出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政策措施,从而推动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收入分配制度的不断完善。
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强调我们的分配政策,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党的十四大再次强调了要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党的十五大和党的十六大都明确提出,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十六大强调,我国的分配制度改革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的目标。《决定》针对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2007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二、我党对“富民”的新认识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建议》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提出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被列入“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
首先,努力实现“两个同步”,使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加”。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最近十年,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尽管居民收入也得到了较快增长,但是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远远赶不上经济增长的速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6年的11760元增长到2009年的17175元,年均实际增长只有10.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2006年的3587元增长到2009年的5153元,年均实际增长更只有8.3%。也就是说,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都落后于经济增长速度。
如何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了许多政策思考。最值得我们重视、也是非常鼓舞人心的,是提出要“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两个“同步”的实现,将使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
其次,努力缩小差距,使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如何实现从差距扩大到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遏制进而缩小差距的转变,如何实现从部分先富到共同富裕的转变,如何实现从“国富”到“民富”的转变,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现实课题。为了实现这些转变,我们党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把“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提到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要求的高度。强调要着力提高城乡中低收入居民收入,要增加政府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比重,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针对当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农民增收难问题,《建议》特别强调,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从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和增加工资性收入等方面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不同于“较快增加”。一部分人收入快速增加,而另一部分人收入增加很慢甚至没有增加,两者的“平均数”可能是“较快增加”了。“普遍较快增加”追求的目标是全体人民能够更好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应该得到更快的增加,从而逐步缩小差距,坚定地朝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