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水利部网站消息,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水利部对河北、山西等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近期,水利部还将陆续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抽查。
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水利部组织流域机构派出11个工作组对部分省(区、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抽查范围为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新疆等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是专项规划和东部地区重点小型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据悉,此次抽查的主要内容为专项规划和东部小型规划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包括工程完工及验收、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投资完成、建设进度、质量与安全、水管体制改革情况等;已完成项目的投资是否基本完成,水库病险是否全部消除,是否通过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能否确保明年正常运用、安全运行等;历次检查、稽察督导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还存在未完工和未验收项目,这些项目完成主体工程或全面完工的时间、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的时间是否确定,质量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务的各项措施是否可行,落实情况如何。
本次抽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项目由检查组在专项规划和东部地区重点小型规划项目中随机选取,要求抽查项目的比例和内容充分反映全省(区、市)除险加固工作的真实情况。
近期,水利部还将陆续安排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