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日发表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0年度报告》指出,在即将召开的联合国坎昆气候变化谈判进程中,我国将继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但反对以任何未经缔约方充分讨论和认可的“空降案文”作为坎昆会议的谈判基础。
《报告》提出,坎昆会议应积极坚持“巴厘路线图”的授权,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双轨谈判机制,坚持缔约方驱动和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协商一致和缔约方主导的原则。
《报告》强调,在坎昆会议上各方应以缔约方的谈判案文为基础,集中力量推进“巴厘路线图”的谈判进程。中国反对以任何未经缔约方充分讨论和认可的“空降案文”作为坎昆会议的谈判基础。
对于会议成果,《报告》指出,中国支持坎昆会议按照“巴厘路线图”的授权取得积极进展,形成一系列平衡的决定,应当在快速启动资金、适应、技术转让、森林等共识较多的问题上取得务实成果,为最终完成“巴厘路线图”的谈判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表示,中国对在坎昆会议上就分歧较大的减缓、透明度等问题展开谈判持积极和开放态度,并争取就这些问题形成共识,如仍有分歧,也应在坎昆会议上作出决定,继续按照“巴厘路线图”的授权完成谈判。无论坎昆会议取得何种成果,均不能偏离“巴厘路线图”授权。(记者江国成、袁军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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