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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会上的讲话

2011年06月03日 22:06:30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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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温家宝

  (2010年11月5日)

  11月5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作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饶爱民摄

  这次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动员和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完善政策和体制,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水平。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重要进展

  知识产权制度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制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不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近10年来,我们每年都在全国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假冒专利商标、盗版等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遏制了群体性侵权行为。去年以来,查获专利、商标、版权违法案件8万多件,破获刑事案件3000多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100多人。

  二是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已制定4部专门法律,颁布19部行政法规,完成专利法第三次修订,商标法、著作权法修订工作正在推进,全面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形成了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等各个领域,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协调,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奠定了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法律基础。

  三是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连续7年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科技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的教育。为加强地方政府知识产权机构和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培训从省部级领导干部到一线执法人员全面展开。

  四是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合作。积极参与世贸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经合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谈判,推动制定平衡有序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知识产权定期磋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对话,妥善应对知识产权摩擦。联合打击跨国跨境知识产权犯罪。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明显进步,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一批创新型企业跻身世界知名企业行列。不断完善的创新环境,吸引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和科研机构。目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有1400多家,比“十五”期末翻了一番。中国正在成为全球研发投入增长最快、创新活动日益活跃的国家之一。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仅用30多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历程,成绩来之不易。但必须看到,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还不适应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一方面,一些地区和领域侵权盗版、制售假冒产品的现象比较严重。涉及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依然较多。另一方面,我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竞争和维权意识不强、缺乏经验,不少商标、版权等在海外被侵权。从工作层面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们既要充分肯定已经取得的成绩,坚定信心,又要重视和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