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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该动真格了

2011年06月03日 22:06:4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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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闭幕的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那么,当前我国的收入分配关系中究竟存在哪些痼疾?收入分配改革应确定什么样的目标?有哪些制度性难题破解?政府该如何发挥作用?本版今天推出这篇专访,希望对广大读者有所启发。

  

  杨威 绘

  分配格局为何失衡?

  理性看“调高”,三大难题待解

  今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5年来,人民群众的收入普遍上涨,但不同人群的收入差距、福利差距却有所扩大,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大型国企以及某些行业、部门的收入水平过高。

  “高收入者确实需要进行调节,但要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长期从事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说。一般而言,高收入者的收入来源可以分为三类:合法收入、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郑功成认为,对合法收入,无论其有多么高,都要进行保护;对非法收入,要坚决取缔;对灰色收入,则需要分步骤、分层次地进行清理。此外,还应充分发挥制度的引导作用,及时出台包括物业税或不动产税及相应的财产税、消费税等在内的旨在调节高收入群体的新税种。

  “但是,收入分配领域的问题并不局限在调高上。”郑功成说,普通居民与劳动者收入低、不同群体收入差距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成为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中的三大突出问题:

  收入分配向政府、企业(或雇主)倾斜,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持续下降(由原来的55%以上降低到40%左右),普通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明显滞后于GDP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超过3倍,行业收入差距超过10倍,地区之间的差距在2倍以上,基尼系数在2002年首次突破0.4的国际警戒线之后继续向0.5的红线逼近;

  在收入分配秩序失范的情况下,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三公消费”以及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等形成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成为一些特殊人群的重要收入来源。

  郑功成说:“我们曾做过一个调研,75%以上的受调查者对社会公平的认可度明显偏低,人们的价值取向发生紊乱,不满感甚至对抗情绪在扩散,维护稳定的成本急剧上升。”

  不仅如此,收入分配格局失衡导致特殊利益集团形成,直接影响大多数人的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进而制约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郑功成说,收入分配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民生问题或经济问题,而是已经和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纠结在一起,事实上正在成为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因素。

[责任编辑: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