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的通知
文物保发〔201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进一步推动大遗址保护工作,规范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等有关法规性文件要求,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各地申请,通过初审、现场考察评分和专家会议评议,依据专家投票结果,国家文物局同意圆明园考古遗址公园等12个项目为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晋阳古城考古遗址公园等23个项目获得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现将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1、2)。
请你局(厅)指导有关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遗址的保护、研究、展示和利用。同时,认真做好立项项目的相关工作,按程序及时报批相关建设项目,在条件具备后及时报请评定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充分发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
2.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十月九日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