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发展应立足国家发展全局
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协调发展,需要正确把握和坚持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满足好基本公共服务与多元选择服务两类需求。市场经济体制下,教育需求可大致划分为基本公共教育需求和选择性教育需求两大类。基本公共教育是人民群众必须享有并得到保障的基本教育权益,具有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民性等特征。满足这一根本性需求,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要以公办教育机构为主,以全民为服务对象,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率先实现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选择性教育需求,要依靠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通过市场开发和提供多元的教育产品与服务,不断增强教育供给能力,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正确区别这两种需求并处理好二者关系,有助于我们对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进行科学定位,准确把握教育发展的基本思路。
运用好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两种手段。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要坚持加强宏观调控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策高效、组织有力、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同时尊重市场规律,千方百计激活教育市场,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强宏观调控就是要提高教育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和重点。教育投入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在大幅度增加财政性教育支出,保持适当的教育投资规模的同时,要把优化教育投入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央政府教育投入应主要面向公共教育领域,注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布局,把资金投向最需要的领域、最关键的环节、最困难的群体,把钱花在刀刃上。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引领作用,更多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责任编辑: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