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了解,在刑法修正案草案的起草过程中也从来没有考虑过取消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今日在与网民在线交流时如是说。
陈斯喜说,我们国家一贯高度重视预防和惩治贪污腐败,贪污贿赂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惩处。对贪污贿赂犯罪,刑法已经有明确规定。这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草案,并没有涉及现行刑法中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
今年8月23日至28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适当减少死刑罪名,草案拟取消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