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下列驻外大使:
一、免去马志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卢森堡大公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曾宪柒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卢森堡大公国特命全权大使。
二、免去吴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奥地利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史明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奥地利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三、免去董津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士联邦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吴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士联邦特命全权大使。
四、免去邓波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多米尼克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五、免去徐建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邓波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六、免去林松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拉维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潘和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拉维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七、免去霍玉珍(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捷克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于庆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捷克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八、免去张利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西兰特命全权大使兼驻库克群岛特命全权大使、驻纽埃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徐建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西兰特命全权大使兼驻库克群岛特命全权大使、驻纽埃特命全权大使。
九、免去邓洪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肯尼亚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刘光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肯尼亚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责任编辑: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