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阶段农村综合改革的实质是构建“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长效机制——这是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今年6月份以来,面向长期从事农村实际工作和研究的百名专家开展“‘十二五’农村改革”问卷调查后得出的结论。其中,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土地、农民工问题、农业经营主体地位问题,应成为“十二五”农村改革的重点关注领域。
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我国于2005年开始部署以农村义务教育、乡镇机构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但总的来看,当前的农村综合改革与统筹城乡发展的现实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新阶段农村综合改革应当按照构建“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长期要求,在经济体制、社会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破题。
改革关键在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接受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改院”)问卷调查的百名专家中,有74位专家认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是“十二五”农村改革的关键点,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是新阶段实现起点公平的根本途径。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失衡的制度因素,在于城乡分割体制强化了二元结构,延缓了社会转型的进程,并由此造成城乡居民基本权利和发展机会的不平等,使城乡差别制度化。因此,为广大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已成为新阶段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任务。
在8月7日由中改院等机构主办的“城乡一体化:趋势与挑战”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指出:当前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已成为制约城乡协调发展、消除城乡差别的主要制度障碍,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攻坚力度,争取尽早突破。
目前,中国城乡分割的体制还没有彻底打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由2000年的2.8∶1上升到2009年的3.3∶1。在现行统计的城镇人口中,约有1.5亿是农民工及其家属,工作和生活并不稳定,在公共服务方面没有完全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
中改院所开展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现状与问题入户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农民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基本公共服务依次是: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子女上学难、费用高问题;养老问题;就业问题;最低生活保障问题。认同度分别达到70.8%、70%、46.7%、42.6%、21.7%。
因此,“十二五”时期,应从统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入手,使农村综合改革从义务教育拓展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共就业服务、基本社会保障等领域。
[责任编辑: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