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获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部署,正在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并积极推进第三方技术机构建设。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17个部门和单位,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审议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国务院办公厅转报来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印发给了常委会组成人员。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报告指出,多年来,各有关部门一直十分重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相关机构发展较快。目前全国具有食品相关检验能力的技术机构近7000家,大部分隶属于卫生、农业、质检、粮食、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从业总人数达15.04万。但由于各有关部门分头建设、各自设置技术机构,也带来了资源分散、重复建设、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同时,还存在基层技术力量不足和东西部地区差距较大等问题。
报告显示,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有关部门加大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整合的力度。食品安全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编制“十二五”期间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时,认真研究、统筹规划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在充分考虑机构设置现状、便于开展工作并发挥现有检验检测机构作用的前提下,着力加强资源整合,促进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同时,各有关部门将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加大快速检测设备等新技术的应用力度,并将技术资源建设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技术装备力量,提高基层监管能力。(记者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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