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6日宣布,在杭州、宁波、温州3座城市正式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
中国计划在今年内,启动包括浙江在内的中国东部11个省、市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官方希望通过建立一个人体器官捐献系统,为中国大量苦苦等待器官供体的患者带来福音,并希望借此打击器官非法交易。
受卫生部的委托,中国红十字总会计划于年内,在天津、辽宁、上海、浙江、山东、广东、江西、湖南、厦门、南京、武汉等11个省、市,开展进行器官捐献的动员和分配试点。作为非政府组织,该机构将对器官捐献和移植的过程进行监督和见证。这种操作模式在全世界尚属首次。
在浙江之前,广东、辽宁等省份率先宣布启动这一试点。“这意味着人体器官捐献开始摆脱过去的无序状态,建立独立于器官移植医疗服务机构之外的人体器官捐献与分配系统。”辽宁省大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乔善春说。
目前,中国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原则上,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浙江省红十字会介绍: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凡是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个人,都可以在生前通过书面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和遗体。
捐赠者死亡后,医生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器官捐献者在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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