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深刻吸取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振兴烟花厂“8·16”重大爆炸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黑龙江省决定对该省现有的9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关闭措施,目前已对这9户企业下发了立即停产通知,并收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月16日9时45分,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区华利实业有限公司振兴烟花厂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已致20人死亡、失踪4人、153人住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立即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油库、加油站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决定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立即停产,收回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知各地做好关闭准备工作,要求各市(地)政府要全面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工作的责任表,对现有9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在8月31日前拆除全部生产设备,9月15日前将剩余原辅材料处理完毕。
同时,对全省现有经营批发企业进行整顿,对全部库房的安全状况重新评价,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达标,不达标的坚决取缔;对超范围、超储量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经处罚后再犯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照。
另据了解,为加大对小规模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黑龙江省还决定从今年10月份开始,在中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一次性足额交纳风险抵押金,否则一律不批。并明确提出今后将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梁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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