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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部分地区将迎强降雨 民政部启动救灾预警响应

2011年06月03日 22:07: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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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针对未来几天中国部分地区强降雨过程,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8月10日17时紧急启动国家救灾预警响应,并向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山西、陕西、甘肃、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以及民政部各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发出通知,紧急部署救灾工作。  

 

  通知指出,8月10日至11日,内蒙古东北部、黑龙江西北部、吉林东部、辽宁东部、山东中北部、河北西南部、山西南部、陕西中部、甘肃东部以及广东西南部、广西南部、海南等地将有大雨、局部地区有暴雨。8月10日至13日,黄河中游将出现降水集中时段,其中兰州以上、偏关河、无定河、延河、汾河和渭河上游流域降水明显,累计降水量约为50-100毫米,局部100-150毫米。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8月11日至14日将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16日至17日,19日仍将有降雨过程。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与本地气象、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的密切沟通和紧密联系,高度关注、实时掌握暴雨的发展趋势及其影响,严密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及其他次生灾害,认真组织群众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尤其是前期刚遭受过洪涝及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把灾害防御工作做实、做细,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向公众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灾害发生后,要通过宣传和引导,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灾情,及时了解各级政府采取的各项抗灾救灾工作措施,及时了解灾区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等信息,为各地的抗灾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防灾救灾工作的首位,对可能遭受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影响的地区,要切实做好危旧房屋、危险地段人员的紧急转移和避险转移工作。要提前做好救灾物资、救灾人员和避难场所的准备工作,坚决避免因准备工作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途径,妥善解决好紧急转移和避险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确保转移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洁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救灾应急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上岗带班。要切实加强灾情的统计、核查工作,严格执行《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各方面信息的汇总、分析、评估,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通知要求,民政部各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紧急调拨救灾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灾害发生,救灾储备物资能够迅速、安全运抵灾区,保证受灾群众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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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