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市容委主任陈永透露,受市政府委托,市市政市容委正在牵头起草《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其中亮点之一就是拟在本市规定建立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
立法小组重点围绕处理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等内容,梳理出38项主要问题,听取市政府相关委办局、基层管理部门、作业单位、有关专家学者、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计划于今年10月底将草案按照立法程序报送市政府。
草案拟规定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确定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写字楼、行政村以及商场、集贸市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及其管理责任,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开展。(记者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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