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政策在衔接上还有问题。”该人士说,国家药监局对药品注册审批与专利局专利审批没有衔接,彼此审查的标准不同,时间上也不同步。这就导致一些药品可能在注册审批的时候是普通药品,过了几年却拿到了专利局的发明专利。
“在单独定价政策中,尽管有客观指标,但也有专家主观因素。这个政策2001年开始试行,矛盾较多。2005年之后暂停。”该人士说。
该人士表示,国家发改委已经注意到制度衔接上的问题,正在征求意见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中就提出,今后把药监局对新药的注册标准与国家专利局的专利标准放在一起考虑,二者缺一不可。既要真正创新,又要重视知识产权。
中国青年报北京6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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