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决定能否单独定价的具体方法,则是通过专家论证投票来确定。这就意味着,要获得更高的价格、更多的利润空间,企业需要为自己的药品获得上述的不同认定。
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国内一些企业不把精力放在药品创新上,而是在剂型、规格、包装等事情上动脑筋,一旦这些小变动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认可,在涨价上就有了空间。
“药品有缓释片和控释片,定价不同。后来相关部门又批了缓控释片,企业以此就能在价格上跟前面两种区别开来。”该人士说。
这些不同的界定则来自不同的管理部门。谁来决定一种药品是专利药、原研药,还是仿制药?
有的药品,最初在国家药监局注册审批的时候是四类新药,但几年之后该生产厂家得到了国家专利局的专利,成了专利药,价格有了上调的空间;有的药品,拥有的国外专利早已过保护期,在进入中国市场时,卫生部门对其的审批也只是三类新药,在经过几年的GMP定价后,该药品却进入国家发改委的单独定价目录;还有一些药品,在国家药监局注册审批时按一类新药审批,但价格政策上,国家发改委对原研药的认定并不看药监局是否批准为一类新药……
国家药监局的注册审批、国家专利局的专利审批,以及国家发改委对原研药、单独定价药品的认定,这些认定彼此并不完全对接。
而有了这些相关部门之间的不同判断标准和政策引导,企业就有了游走政策空间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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