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灾情的结束,大量灾期不便诉讼的当事人将向法院提起诉讼。”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今天(29日)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洪灾造成许多家庭和企业发生重大损失,生活生产遇到重大困难,违约、抚恤金分割、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可能在灾后出现大幅度增长。
据了解,为积极应对灾后可能出现的“诉讼洪峰”,江西省高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积极安排力量,制定攻坚预案,发挥连续作战精神,高效公正地解决各类涉灾纠纷。
同时,要求开辟“绿色通道”,对涉灾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强化速裁机制,专门成立合议庭负责审理涉灾简单民商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上门立案、上门执行、上门送达等司法便民活动,减少群众诉累;针对灾后多发案件,制定业务规范,避免因裁判标准不统一引发群体事件。(记者黄辉 通讯员元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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