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日宣布,北京、天津等28个省、市、区完成或超额完成2009年节能目标,西藏基本完成节能目标,贵州、新疆未完成节能目标。
根据发展改革委24日发布的公告,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9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
各地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18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广西、海南、甘肃、青海10个省(区)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西藏自治区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贵州、新疆2省(区)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