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我国将立法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构筑维稳"第一道防线"

2011年06月03日 22:08:16  来源:新华网
字号:    

  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需要,人民调解法草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一立法将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法律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介绍说,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共同构成我国的“大调解”体系。

  1954年3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以法规的形式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确立和统一了人民调解制度。1989年,国务院公布施行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进一步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组织80多万个,人民调解员490多万人,形成了覆盖广大城乡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2009年,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767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2%。经人民调解又诉至法院的纠纷仅占调解纠纷总数的0.7%,被法院裁定维持调解协议的比例高达86.9%。

  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种矛盾凸显叠加的局面,中央提出了“调解优先”的化解矛盾纠纷新思路,人民调解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当前,人民调解的范围,正逐渐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向土地承包、拆迁安置、环境保护、医患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扩展,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结合也越来越紧密。

  “人民调解法律制度在组织规范、程序规范和协议效力等方面,都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吴爱英解释说。

[责任编辑:王赛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