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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县级驻京办“改头换面”专家称留京很容易

2011年06月03日 22:08:17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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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京办撤销大限已过 科级全部撤销处级大多保留 专家称若转入地下或使监管难度增加

  前天是县级驻京办撤销的最后大限。记者了解到,436家登记在册的县驻京机构目前已基本完成注销,部分暂未注销的机构也声称“正在走程序”。

  县级驻京办大撤销基本上在按原计划进行。

  今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要求自规范实施起六个月内撤销所有县级驻京办。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引发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如今,大限之日已过,在过去的六个月当中,驻京办撤销工作进展如何?这些县级驻京机构能否真正撤销?而在这些县级驻京机构撤销背后,是否还有需要更深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大限已过

  “即使思想上有所抵触,但也必须无条件服从”

  “有一个事实必须再一次明确,驻京办也有级别划分,这次撤销的并非是省市自治区及单列市驻京办事处,这类驻京机构是正局级办事处;市级驻京机构为处级联络处,县级驻京机构则只是科级联络处,此次要被撤销的是这些属于县政府管辖的科级驻京联络处,而市级联络处经过重新登记审核大多予以保留。”专门从事驻京办文化研究的中国文物学会会馆专业委员会会长汤锦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而目前所见的部分报道表述并不清晰。

  据悉,几个月里,不少省份已开始对各地县级驻京联络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如湖北、广东、浙江、甘肃、江西、河南等十几个省份早已陆续出台相应规定,大部分保留了地市级驻京办,均要求县级驻京办全部撤销。

  来自山西媒体消息称,本月1日,山西省对34个驻京办事机构进行整顿和规范,只保留省级和11个市级驻京办事机构,其余22个全部撤销;陕西省也于近日对外公布只核定保留10家驻京办,其他县级和省有关部门驻京的联络处将被撤销,福建省更是抢在6月来临前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在6月底前全面撤销县级驻京联络处。

  “驻京办肯定能够准时撤销。”《驻京资讯》报社社长李罡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根据规定,县级联络处撤销的最后限期为6月20日,但据其了解,许多地区的县级驻京办已经陆续撤销。

  “半年时间虽然紧点,但是这次国务院连续出台文件召开会议,非常重视关于驻京办的撤销,在风口浪尖上,很多地区原来抱着侥幸心理的驻京办也已动摇,积极响应配合国家政策。”李罡说,即使目前有个别驻京机构没有撤销,但大部分驻京办都会暂时离开。

  “县级驻京联络处准时撤销不成问题,甚至是‘只前不后’”。汤锦程说,“实际上,从国家政策出台后,县级的驻京联络处已陆续在撤离;有些即使不愿意撤离,思想上有所抵触,但也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决断而撤离。联络处撤销后,联络处主任以及员工们的走向问题则更加引人关注。”

[责任编辑:马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