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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关键在做“减法”

2011年06月03日 22:08:33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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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企业做“加法”容易,给政府做“减法”很难,调整收入分配是一场改革硬仗,硬就硬在这里。政府自身并不创造物质财富,却在全社会里唯一掌握利益分配的杠杆。切蛋糕时给自己留多一点,分给老百姓的就会少一点;要在留给自己的部分再切一刀,更是难上加难

  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惯性的思路是“加法”,如提高退休金和低保人员补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社会保障的投入等等;更进一步的是在体制机制上做文章,推动劳资工资集体协商等等。“加法”几乎年年在做,但收入分配格局仍未见改观,证明“加法”必不可少,却并不足够。

  全国人大财经委就收入分配格局问题正展开密集调研,调研结论之一是建议减轻竞争性行业企业税负,腾出空间给员工增加工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也提议探索新思路,包括对提高职工工资的困难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来促进实现员工工资的正常增长(6月2日《羊城晚报》)。这是突破惯性思路的“减法”,也是打破现有收入分配格局的利器。

  收入分配失衡,是当今中国最严重失衡;究其原因,在于“利润侵蚀工资”和“财富向政府倾斜”。利润之所以侵蚀工资,一方面是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以马克思主义理论解释,以什么形式加入生产就以什么形式加入分配,资本投入越大,所得收入比重也越大;另一方面是垄断企业赚取超额利润,挤压了一般竞争性行业的利润,也侵蚀了这些行业的工资。财富之所以向政府倾斜,一方面是现行税制对企业和个人来说都税负过重,导致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国内生产总值、企业利润和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大量非税收入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土地财政”等预算外收入不仅滋生腐败,也使国民财富不规范地流向各级政府。

  现行的收入分配体制,有所谓“三个集中”:从社会和政府的角度看,财富向政府集中;从劳方和资方的角度看,财富向资方集中;从竞争性行业和垄断性行业的角度看,财富向垄断性行业集中。以垄断行业基本由国有企业占据的现实来看,调整收入分配的关键正在于政府自身的改革,其中扭转“财富向政府倾斜”更是关键的关键。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认为,有些行业由于垄断性比较强,劳动力工资相对较高;而大量的劳动密集型、充分竞争的行业,由于利润比较薄,税负比较重,使得这些企业给劳动者的工资比较低。因此调研的结论之一是应对充分竞争行业的企业降低税负,让出空间,使这些企业提高劳动力价格。

[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