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产的《精神卫生法》
参与《精神卫生法》立法工作的人士说,每年两会均有大量代表提交议案,认为这部法律事关基本人权的问题
5月28日,一则“精神病院未经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的报道从中国警察网被迅速转载。因正常人被当做精神病人送进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的案例屡屡发生,严重侵害当事人人身自由,因此,该报道一发布即引发热议。
当日,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紧急辟谣,表示“个别媒体作了不准确的报道”。该局负责人接受采访称,5月26日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安康医院工作会议特别强调,安康医院的收治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对有触犯刑法行为、经鉴定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安康医院才可以接收;所收治的必须是法定对象,对没有触犯刑法行为的普通精神病人,安康医院一律不得接收。
但争议并未就此平息。而争议缘于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担忧,以及《精神卫生法》从1985年第一次起草至今仍未出台的尴尬。
难产的立法
即便已明确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精神卫生法》(草案)至今仍未提请审议。据了解,由于该法涉及多个部门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全国人大组织了多个调研组赴各地调研,目前调研已经结束。
《精神卫生法》1985年开始起草,其间数易其稿,2009年6月公布草案征求意见。但知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非自愿性住院治疗、部门之间权责分配等多个方面仍然存在较大争议,该法在短时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仍有难度。
亦有知情人士认为,该法不能如期出台的原因,在于草案过多地关注医疗技术问题,而对于精神病防治中涉及的人身自由强制,经费保障,政府、社会、家庭责任分配等诸多核心问题并未涉及。
在国务院参事、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马力教授看来,精神卫生问题不是单纯的医疗问题,更主要的是一个社会问题。
长期关注精神病强制收治的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雪涛认为,从该法征求意见稿来看,《精神卫生法》涉及的非自愿住院、非自愿治疗,是对公民法律权利的实质限制,但草案对具体的程序——谁来决定强制、异议与救济的渠道等问题并没有清晰的规定。
另有接近该法立法专家组的人士表示,延续中国部门立法的模式,该法由卫生部牵头起草,专家组成员大部分为医生,未能将人口、社会学、法学等多学科学者吸纳进入,医生从职业本能更多地考虑技术问题,对涉及的法律问题本身未能做出相应回应。
精神病人收治应先由医生来判断
[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