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1日 难以忘却 玉树的微笑小天使 9岁的藏族男孩欧亚才瓦抱着他在地震后救护的流浪猫坐在自家的帐篷前(4月18日摄)。青海玉树灾区那些天真可爱的孩童,还有他们天使般的微笑永难忘却。在地震废墟上,孩子们的微笑孕育着生机和希望:擦干眼泪,挺起脊梁,生活仍在继续。新华社记者 侯德强 摄
中国政府网31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提出,支持和帮助玉树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统筹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又好又快重建新校园、新家园,建设社会主义新玉树,保证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
意见全文分为基本原则、主要政策和工作要求三大部分。其中,主要政策涉及“以中央财政为主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收费和基金减免政策”、“教育特别资助政策”、“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政策”、“扶贫政策”、“援建及援助政策”等九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意见指出,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要充分考虑玉树地震灾区的特殊困难,既要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和中央支持藏区发展、游牧民定居、生态移民等政策相衔接,更要从玉树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和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灾后恢复重建所需资金以中央财政资金为主,同时包括省级财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居民和企业少量自筹资金。根据重建目标和任务,中央财政资金分2010年、2011年、2012年三年安排。其中,2010年安排90亿元,明、后两年继续做相应安排。中央财政安排的其他有关专项资金也要向受灾地区适当倾斜。青海省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安排资金用于恢复重建。
意见强调,根据受灾程度,统筹做好不同受灾地区的恢复重建工作。将人口数量多、损失严重的极重灾区玉树县结古镇作为恢复重建工作的重点,同时兼顾玉树县隆宝镇、仲达乡、安冲乡、巴塘乡4个重灾乡镇。对一般灾区和灾害影响区乡镇,支持城乡居民倒损住房以及受损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和修复。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对生源地为青海玉树地震重灾区的高等教育阶段全日制在校生和高中阶段学生,从2010年4月至2011年7月,发放国家助学金或生活费补助,并免除一个学年的学费。
[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