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重庆市通过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实施差别化引导政策、强化市场监管等举措,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的调控思路,重庆市强化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明确2010年完成主城区危旧房拆迁362万平方米,“城中村”拆迁420万平方米,棚户区拆迁70万平方米,建成廉租住房22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500万平方米。同时,要求普通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供地比例不低于70%,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并将高档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上调到2%。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重庆市实施差别化引导政策。首先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可以实行行政划拨,危旧房拆迁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享受相关契税和税费优惠。其次是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交易契税按1%征收,住房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限制高档住房和投机型购房消费,严格执行国家税费及信贷政策。
同时,重庆市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土地供应管理,规范土地招拍挂制度,合理确定土地供应的方式和内容,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此外,重庆市还注重引导企业合理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秩序规范,引导企业多开发普通商品住房满足大多数居民的消费需求。同时引导房地产企业集约节约用地,多利用地下空间。(记者徐旭忠)
[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