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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主体多样 涉案金额大

2011年06月03日 22:08:47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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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20日表示,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特点表现为:发案环节广泛,涉案主体多样,作案手段比较隐蔽,涉案金额比较大。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及查办案件情况。

  郝明金说,从刚才公布的二十起典型案件来看,可以大致归纳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有这么四个特点:第一,发案环节广泛。这些案件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全过程和各个主要环节,一个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规划管理、土地出让、招标投标到建设施工、质量管理、物资采购、资金使用到最后竣工验收,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其中在土地出让、规划管理、招标投标这三个环节违法违纪案件比较集中。

  第二,涉案主体多样。既有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也有相关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负责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社会中介机构的有关人员。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情况比较突出,另外,评标专家利用特殊身份在评标过程当中收受贿赂的问题也值得关注。

  第三,作案手段比较隐蔽。有的是直接收受财物,有的是以补偿费、咨询费的名义收受财物,有的是本人收受,还有的是让配偶、情妇等特定关系人代为收受,有的是在位的时候为当事人谋取利益,退休以后再收受贿赂。有的收受的是现金、财物,还有的是收干股、红利、房屋和车库等其他形式的钱财。

  第四,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一般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此前公布的二十起工程领域违法违纪案件中,数额最少的58万,最大的2200多万,平均每个案件550多万,这比其他的党政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件金额要大得多。

  郝明金强调,对于腐败案件,中央历来态度非常坚决,只要是腐败案件,不管发生在哪个领域,不管涉及到谁,不管涉及到哪个级别的干部,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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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