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记者从江西省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启动会上获悉,今年江西省启动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省健康教育所等14家单位启动禁烟行动。
这14家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是:省健康教育所、省肿瘤医院;萍乡市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所、市疾控中心;景德镇市第二、第四人民医院、市健康教育所和妇幼保健所;新余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健康教育所和市疾控中心。
其中,省肿瘤医院,萍乡市第一、第二人民医院,景德镇市第二、第四人民医院,新余市中医院、新余市第二人民医院等7家项目医院将尽快开设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治疗和指导。
“这次在医疗机构控烟,不是单纯提倡,而有了具体的实施标准。”省烟草控制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人万德芝介绍说。
按照江西省的要求,控烟医疗卫生机构须做到: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列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据省肿瘤医院党办主任余启峰介绍,该院日前已制定一套完整的控烟方案,通过奖优罚劣,倡导医务人员率先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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