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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力求人民陪审员既审又判 5年参审近200万案

2011年06月03日 22:08:50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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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起自己5年前的模样,“那叫一个羞涩”,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王建伟边说边捂着嘴笑。

  “庭审中,我常常一言不发,即使审判长问我是否需要发问时,我也只是摇摇头。”

  如今的王建伟,已经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参加鼓楼区法院和区司法局设立的人民调解室,并已独立调解民事案件37件。

  变化的不只是王建伟,还有这一项最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

  2005年5月1日,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5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3次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共选任人民陪审员7.7万余名,超过了基层法院法官人数的二分之一。

  “这些人民陪审员以普通人的生活经验判断法律事实,其民间智慧可以和职业法官的专业知识优势互补,从而不断提高司法应对新的社会生活的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要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的独特优势,统筹兼顾法律原则和群众认知,努力将民间智慧引入司法。

[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