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在即,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对一起高考舞弊案件进行通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以案件为警示,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
2008年8月,松原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乾安县原副县长侯丽秋等人高考舞弊案件。经查,2008年4月,乾安县文化局原副局长孙庆福找沈某替其子孙某参加当年高考。为使沈某顺利参加考试,孙庆福找到时任乾安县副县长、乾安县考区主任侯丽秋,请其在监考环节上予以“关照”,并送给侯人民币2万元作为酬谢。6月8日上午,松原市乾安高考巡视组清理替考生时,在乾安县一中考区清理出包括沈某在内的多名涉嫌替考人员,收缴了准考证并移交给乾安县考区处理。孙庆福得知后,找侯丽秋帮忙,侯丽秋与乾安县一中考区主考、乾安县教育局原副局长于占武打了招呼,要回孙某准考证,同时于占武还在未作深入调查核实情况下,把准考证全部发还给其他涉嫌替考人员。松原市乾安高考巡视组也未对涉嫌替考人员和乾安县考区处理结果进行核查,致使这些人员继续参加考试,巡视组组长张伟对此负有责任。高考结束后,孙某被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学院录取,案发后被取消录取资格。
侯丽秋等人利用职务影响和职权便利,为他人高考舞弊提供方便,收受贿赂,工作失职,社会影响恶劣。2008年9月,经松原市纪委研究建议,松原市政府决定,撤销侯丽秋副县长职务。松原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孙庆福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于占武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给予松原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时任乾安县考区巡视组组长张伟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监察厅通报案情的同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进一步严肃纪律,汲取深刻教训,切实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
一要加强教育,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以这起案件为警示,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廉政准则》要求,严格约束自己,保持廉洁自律,同时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劝诫,不能漠视不顾,更不能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二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职尽责。侯丽秋、于占武作为考区负责人,公然包庇纵容替考人员,巡视组人员虽然清查出涉嫌替考人员,却未作跟踪调查,对处理结果也置若罔闻。正是由于这种目无法纪,丧失原则,工作失职的行为,才使这起舞弊事件不断扩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各级领导干部和承担监督执纪职责人员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抵制各种违纪舞弊不良风气,坚持原则,严肃执纪,切实担负起维护高考公平正义的职责。
三要齐抓共管,严格落实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教育、公安、监察、工信等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和具体人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完善承诺、践诺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对因领导不力、监管缺位、措施不实等导致考区内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的《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四要严肃纪律,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严肃查处考风考纪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各类考试中发现的舞弊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严厉查处、决不姑息。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制定的“五个一律”规定。通过严肃查处高考舞弊案件,进一步严明高考纪律,增强威慑力量,端正社会风气,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高考环境。
[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