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途春风得意,从镇党委书记到副县长的升迁只用了7年时间,没想到迷上赌博,一头扎进了深渊。(湖南)攸县原副县长王日桂(副处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目前尘埃落定。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前日作出终审判决:王日桂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去年l2月,株洲荷塘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日桂在担任镇党委书记、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煤矿矿主、包工老板、机关干部贿赂9.6万元,另有187.4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院就此判处王日桂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受贿赃款和来源不明的187.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后,王日桂提出上诉。株洲市中院传来消息,该院二审维持一审对王日桂的定罪和量刑。(张水湘 刘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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