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青海公安机关在全国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所采取的一系列有效措施将形成长效机制保持下去,为此,青海省公安厅决定从4月起建立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长效机制,使整治酒后驾驶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据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队长王德文介绍,自2009年8月全国开展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青海省积极探索多项措施并取得成效,其中,建立健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和处分制度,会同银行等部门将酒后驾驶与个人不良信用制度挂钩,联合用工单位对酒后驾驶实行内部处理等措施对整治行动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专项行动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3月24日,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印发《全省建立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将继续结合实际开展集中统一整治行动,逐步建立健全严管酒后驾驶的长效机制。
据悉,在接下来的整治行动中,青海交警将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在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周边路段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高发区域,高密度部署勤务,定点设卡查缉,提高拦查的频率;二是在城市酒后驾车易发的13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2时等时段组织警力开展统一查处行动,坚持每天中午、晚上必查;三是结合当地实际,对农村、牧区节庆及婚丧嫁娶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加强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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