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记者黄深钢、岳德亮)“我们不应该只盯着城市房地产发展,而应该看到,农村建房也是启动内需的好引擎。”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说。
薛少仙代表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抓住当前农村建房快速增长和建筑材料供给充裕的时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鼓励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这既是一项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政策,也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在浙江,截至2009年底,浙江省已启动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目1530个,实施农村住房改造31.8万户,完成建设投资621亿元。薛少仙掰着手指头跟记者算了一笔账:浙江台州2009年提出的目标是改造20万户农户住房,单就农民建房的投资就达到300亿元,而2008年台州全部房地产投资也才126亿元,其中住宅建设92亿元。
农民建房难,曾是一个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在农民建房难的问题上,薛少仙代表建议国家要认真研究,积极作为,重点解决好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解决土地制约的问题。现在农民建房需求大,用地指标少,宅基地盘不出。由于用地指标控制得紧,许多农村出现违规违章乱建房现象。农村由于宅基地矛盾引起了大量的邻里纠纷,影响了社会稳定。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创新目前的宅基地使用机制,把原有宅基地盘活,由各个村对待建宅基地、老屋拆建的老宅基地以及村民房前屋后的一些空地等暂时统一收回,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再分配。土地管理部门要更新管理理念,特别是在一些农民建房较多的村庄,要在保证用地动态平衡的前提下,对农民建房用地大力予以支持。
二是规划在先,解决“有新房无新村”的问题。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农民有了钱就建房,缺乏规划,分头建设,村庄像摊大饼一样向外扩张,村庄内部破旧不堪,又没人住,形成了大量的“空心村”。而且整个村庄基础设施差,又散又乱又差,导致“有新房无新村”的现象。所以,必须严加管理,要在新一轮农民建房过程中,努力把农村建设成为真正的新型社区。
三是金融制度创新,解决农民建房资金的问题。国家要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建房资金的问题,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比如小产权房抵押贷款、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以及村镇银行、农民互助资金社等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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