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2月24日电(记者 吴晓颖)记者24日从四川省政府了解到,“1·31”遂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已全面启动。四川省相关政府部门将参照“5·12”汶川地震相关政策对遂宁地震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并对受损房屋恢复重建进行补助。
2010年1月31日5时36分,在四川省遂宁市市辖区、重庆市潼南县交界处发生5.0级地震,震源深度约10公里。经相关部门统计核实,“1·31”遂宁地震致使16976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达4817人。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有261户,1016间,一般受损房屋近1万间。此外,9座桥梁、120多公里道路、15座水库等设施受损。
据统计,这次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9亿多元。考虑到 “1·31”遂宁地震震源浅、烈度较大、重灾区为贫困地区这些基本情况,四川省政府决定,参照“5·12”汶川特大地震相关政策,对遇难者家庭,按国家有关标准发放抚慰金5000元。对倒塌和严重损坏农房的恢复重建,平均每户补助建房资金2万元;对一般损坏民房,平均每户补助维修加固资金3000元。
目前,受灾群众均已妥善救助和安置。下一步,政府各相关部门将着手对灾区震损水利、提灌设施和道路、桥梁、校舍排危加固等方面,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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