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西藏城乡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2011年06月03日 22:09:47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新华网拉萨2月20日电(记者尕玛多吉)今年藏历新年来临前,拉萨市城关区夺底乡困难户强巴卓嘎同往年一样,获得了政府部门发放的慰问金。老阿妈不只是在逢年过节时才得到这种特殊的“关怀”,2007年以来,她就已享受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生活、衣食基本无忧。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城乡困难居民、企业困难职工家庭领取低保金,仅仅是近年来西藏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缩影。从2004年起,西藏围绕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

  据自治区民政厅低保处处长土登介绍,截至2009年12月,西藏城市低保人数达38980人,中央和自治区各级财政累计支出保障金5亿多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自2005年以来在全区实施了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年救助困难群众19.83万人,投入救助资金4759万元。

  西藏在8个县(市、区)2个乡开展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妥善安排了农村困难居民的生活。农村低保对象从2007年家庭人均收入800元以下的居民扩大到现在1100元以下的居民,目前西藏区、地、县三级财政累计投入农村低保金3.5亿元。

  2007年,自治区财政、民政部门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农牧区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实施细则》和《西藏自治区城镇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实施细则》。截至2009年,全区累计救助农村医疗对象25941人(次),兑现救助资金2867万元。

  据介绍,现在西藏已基本建立了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截至目前,西藏已有23万农牧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且补助标准还在逐年递增。

[责任编辑: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