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等五部门昨天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将五类情形列为食品安全风险优先监测的内容。
这五类分别是: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易于对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响的;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的;以往在国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已在国外导致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记者叶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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