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中国成立高规格能源机构强化能源管理

2011年06月03日 22:09:58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周英峰)中国政府网27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说,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这是目前中国最高规格的能源机构。

  据了解,此次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主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担任副主任。

  国家能源委员会委员合计21人,其中有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中央财办主任朱之鑫、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等,均是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电监会等相关部委的负责人。

  “中国高层次的能源机构并不是第一次成立,但这一次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意义和作用不可同日而语,值得期待。”中国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震告诉记者。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能源管理体制经历过多次重大改革。1980年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但两年后即被撤销。1988年组建能源部,1993年撤销,自此十多年中国没有一个统一的能源管理部门。

  为加强能源行业管理,改变多头管理、分散管理、协调性差的局面,2008年实施的中国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组建国家能源局。同时,决定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

  2008年8月,国家能源局正式挂牌运行。而作为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后续,经过近两年时间的筹备,中国国家能源委员会这个更高层次的能源议事协调机构终于正式成立。

  据介绍,中国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国家能源局的成立,让中国能源行业有了明确的主管部门。但从一年多的运行情况看,作为一个副部级的机构,在统筹协调能源重大问题方面,国家能源局确实有些力不从心。”王震分析说。

  早在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业内对成立“能源部”的呼声颇高,但受各种因素制约,这个呼声并未成为现实。目前,中国涉及能源的管理职能仍分散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电监会、国土资源部等多个部门中。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安全供应日益成为一个重大战略问题。近年来,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供应紧张的问题不时出现,能源体制改革的步伐也进展缓慢。

  与此同时,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暖压力,也对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提出了重大挑战。哥本哈根会议前夕,中国政府宣布了新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与之相适应,中国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15%左右。

  “能源问题的战略地位,决定着中国需要成立一个高规格的能源机构。而新的形势下,对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领导力、执行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专家姜鑫民说。

  根据规定,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国家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

  目前,中国能源发展处于一个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国家能源局正着手起草能源“十二五”规划,新能源发展规划也在制定之中。业内人士指出,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适时成立,对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将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