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1月27日电(记者 刘景洋)记者27日从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获悉,从2010年1月1日起,黑龙江森工林区职工工资每人每月上调200元,调整后该林区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将有望超过1万元。这标志着东北四大国有森工集团将全部突破职工年均工资万元水平。
据了解,本次工资上调的对象是黑龙江森工总局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区森工国有企业和直属国有企业中在册的具有国有身份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涉及近8万人。
作为国家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长期以来,东北国有林区建设一直是先生产、后生活的模式,生产条件艰苦。随着天然林资源的减少,国有森工企业进入了“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境地,职工收入很低,林区职工已成为现阶段困难最为突出的群体之一。
以黑龙江森工系统为例,据统计,1997年职工年人均收入仅为2489元。一些林业局最长拖欠工资达36个月,全局拖欠职工工资最多达15亿元。
1998年开始,国家在重点国有林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得以有效恢复,国有森工企业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及林下经济,逐渐告别了经济发展靠“独木支撑”的时代。同时伴随尝试政企分开,国有林业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理顺,企业负担逐渐减轻。
至2008年末,黑龙江森工林区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仅为7813元,约为黑龙江全省平均水平的36%。而吉林、内蒙古、大兴安岭国有森工集团的职工年平均工资都在1万元以上。
“提高工资待遇一直是林区职工反映最突出的问题,2009年我们测算出的平均工资为8820元,但仍处于很低的水平。”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党委书记高金芳说。
高金芳还说,去年以来,国家连续出台森工林区“五七工”、“家属工”安置政策以及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政策等惠民措施,黑龙江省也为林区职工社保投入了大量补贴,这都让他们更有能力进一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另据了解,黑龙江森工林区公检法系统过渡公务员的登记已于近日完成,工资测算工作也正在紧张进行,相关配套政策将于不久后到位。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