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月25日电(记者熊润频)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2009年,安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去年一年立案侦查重大责任事故所涉的渎职犯罪案件42件53人。
2009年全年,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共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91起,投入调查干警264人次;立案侦查重大责任事故所涉的渎职犯罪案件42件53人,所立案件中重、特大案件10件。据介绍,这些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涉嫌渎职犯罪主要集中为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两大罪名,其中玩忽职守案39人,滥用职权案12人。
从侦查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涉及部门多。在去年立案侦查的53人中,涉及党政机关、质监、煤炭监察、国土、公安和质检等多个部门;涉案事故涉及领域广,包括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交通安全、医疗卫生安全、建筑工程安全等多个方面。
此外,这些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后果严重。据悉,全年立案侦查的42件重大责任事故共造成死亡66人、重伤54人,直接经济损失达2900多万元。其中发生死亡5人以上的事故有4起,包括凤阳县“6·21”特大爆炸事故、濉溪县北辰煤矿“12·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东至县迈捷矿业“3·8”矿难事故、潜山县“3·1”重大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