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两会”新闻中心日前在云南网发布公告称,欢迎境内外媒体记者采访于1月下旬开幕的2010年云南“两会”。
2009年云南省“两会”在全国各省区市中率先向外媒开放,充分体现了云南开放、自信的姿态,受到海内外的广泛好评。经批准,云南省2010年两会继续向外国媒体开放,同时也欢迎中央级媒体、港澳台媒体和国内兄弟省区市媒体采访。
云南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政协云南省十届三次会议将首次设立统一、规范的“两会”新闻中心,负责接待和安排记者对会议的采访。新闻中心将于1月18日正式开展工作。中心同时设立外国媒体接待办公室、省外媒体接待办公室和省内媒体接待办公室。
公告称,凡要求采访两个会议的外国记者请向云南省“两会”新闻中心外国媒体接待办公室提出申请。前来采访云南省2010年“两会”的外国记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国务院第537号令)获得在华采访资格的媒体和记者;港澳记者须是依据国务院港澳办颁布的《香港澳门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规定的程序获准在内地采访的媒体和记者;台湾记者须是依据国务院台办颁布的《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办法》规定的程序获准在祖国大陆采访的媒体和记者;国内媒体记者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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