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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2009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4亿元

2011年06月03日 22:10:1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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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记者谭浩)中央纪委监察部7日在北京召开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通报200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有关情况。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通报查办案件情况,并同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一起回答记者提问。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吴玉良主持会议。

  据介绍,去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第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处了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2009年1-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18362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0828件,立案115420件,结案101893件,处分106626人。在受处分人员中,给予党纪处分85353人,给予政纪处分29718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4亿元。

  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了五个方面的案件。一是坚决查处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和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以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查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1001件、环保违规违法案件10000余件。开展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共接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方面的群众投诉举报8794件,核查3822件,处分259人。二是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37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64人。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王益、米凤君、陈少勇、朱志刚、皮黔生、黄松有、陈绍基、王华元、郑少东等大案要案,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正在立案检查的还有许宗衡、李堂堂、黄瑶、宋勇、康日新、张春江等。各地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三是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3858件,涉案金额32.9亿元,其中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2906件,涉及国家公务员3202人。四是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针对云南孟连“7.19”等群体性事件,查处了孟连县原县委书记胡文彬、刀立富受贿等腐败案件。监察部直接参加16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已查结1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1人。五是严肃查办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治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全国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8人。

  据统计,2009年1-11月,受党纪处分人数占党员总数的1.1‰,其中因贪污贿赂行为被开除党籍并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2231人,占受党纪处分人数的2.6%,占党员总数的0.029‰。国家统计局的民意调查材料显示,近年来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平稳上升。国际社会对我国反腐败工作也给予积极评价。

  干以胜在通报情况时介绍,2009年,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办案工作呈现出办案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依纪依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得到加强,查办案件工作能力不断增强等特点。通过查办案件,严肃了党的纪律,惩处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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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静]